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“酒店管理师”职业资格
2008年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
各酒店、餐饮企业:
根据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决定》的精神,在全社会实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,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了有关专家,开发并制定了《酒店管理师》国家职业标准(试行)。
2008年度广东地区《酒店管理师》职业资格考试由广东酒店行业协会主办,广州市莱茵酒店职业培训学院承办;现正接受报名,第四次统一考试时间: 2008年8月5日。
一、参加考试对象:从事酒店、餐饮、休闲等行业的管理人员。
二、考试科目、内容:酒店管理概论、餐饮管理、康乐管理、客房管理。
三、报考程序:报名à填写中国酒店管理师职业资格申报表à通过初审à缴费à领取教材à学习à集中面授à参加考试à成绩合格à颁证
四、报考学习方式:指定教材、统一大纲;自学为主,考前组织专家进行4天授课、辅导。
五、培训考试辅导师资:资深酒店管理专家、学者任教。
六、报考条件:酒店管理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)
1、 取得酒店餐饮职业(餐饮服务、客房服务、康乐服务等)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连续从事酒店、餐饮、休闲等职业4年以上,经本职业酒店管理师培训达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2、 取得与本职业相关专业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证书,并工作一年以上,经本职业本等级培训达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七、注意事项:
1、参加全国统考如一项不及格,下次只需补考该项,合格成绩2年内有效。
2、参加全国统考不过关者,可免培训费再学习。
八、鉴定方式:
分为理论知识考试、专业技能考核。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,专业技能考核按照各种等级管理技能需要进行。其中,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考核均采用百分制,6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。
九、证书与待遇:
考试成绩合格颁发国家《酒店管理师》职业资格证书(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,全国实行证书联网)。该证书是酒店职业的标志与自身经营管理能力的证明,也是酒店招聘录用、竞争上岗、绩效考核、晋升的重要依据(取得该证书者广东酒店行业协会会员酒店优先录用)。
十、培训收费标准:
报名费、考核费、评审认证费、培训费共计:酒店管理师3880元/人。教材、资料费另计。
十一、培训时间:4天,2008年1月-12月(人满即开班)。
考试时间:第一期考试已于2007年7月29日进行。(2007年度考试现计划安排二次,第四次考试时间将在2008年8月5日举办)
十二、报名须知:
1、 全年接收报名:周一至周五8:30-17:30。
2、 报名需递交2寸免冠彩照2张(红底),1寸免冠彩照3张(红底),身份证、最高学历、岗位工作证明、职称证书原件和1套复印件等资料,填报《中国酒店管理师资格申报表》,资格初审合格,即办理付费、注册等手续,领取教材等资料。
3、 集团、控股、管理公司集体报名可单独安排当地培训考试。
十三、报名电话:
高老师020—22628505 13729820563
黄老师020-22628269 13435681821
传 真:020—22628507
咨询网址:www.lioncollege.com
报名地址:广州市番禺区洛溪新城莱茵学院
广东酒店行业协会 广州市莱茵酒店职业培训学院
2008年7月18日 2008年7月18日
回 执 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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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加培训企业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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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加培训人员个人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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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安排食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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户 名:广州市莱茵酒店职业培训学院
开户银行: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华南新浦支行
帐 号:3602054209200016911 |